两个人过不下去打算离婚,就去申请了离婚登记,可这中间有个离婚冷静期。不少人就犯嘀咕了,这冷静期里结婚证还算不算数呢?毕竟冷静期的设置,就是给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重新审视这段婚姻。在这期间,夫妻之间的很多事情都让人拿不准,结婚证的效力问题就是其中之一。要是结婚证没效力了,那很多事处理起来可就不一样了,要是还有效力,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又该怎么界定呢?接下来就给大伙好好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设立的一项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内结婚证仍有效
在离婚冷静期内,结婚证是有效的。从法律上来说,只要还没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夫妻关系就依然存在。比如,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其中一方生病住院,另一方还是有法定的照顾义务,并且在涉及财产等方面,依然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规定。就像张女士和李先生申请了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李先生突发疾病住院,张女士就不能以已经申请离婚为由,对李先生不管不顾,她还是要履行一定的照顾责任。
三、结婚证有效带来的权利义务
因为结婚证有效,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依然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在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改变,双方都不能随意处置。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在家庭事务方面,双方还是要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比如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像王先生和赵女士在冷静期,他们的孩子上学需要交学费,两人就应该共同协商如何支付这笔费用。
四、冷静期结束后的情况
如果冷静期结束,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结婚证也就失去效力。要是有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程序就终止,夫妻关系继续存在,结婚证依然有效。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还有一些后续问题需要处理。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确定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如果遇到这些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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