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贷款纠纷 > 刑法中信用卡欠款4千判多久

刑法中信用卡欠款4千判多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5263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欠款4000元根本就不涉嫌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立案标准是,欠款的金额已经达到了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情况下才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中信用卡欠款4千判多久

一、刑法信用卡欠款4千判多久?

欠信用卡四千元没还,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判刑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4、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二、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法院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对恶意拖欠信用卡的立案标准,不能把拖欠信用卡以后的利息也计算在其中,是单看当事人欠款的本金的。拖欠信用卡4000元不还的这种情况顶多也就是民事纠纷,银行基本上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还款。虽然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拖欠信用卡不还肯定会影响到征信记录。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