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委托人李XX、李XX发现产品严重滞销,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他们的维权之路便悄然开启。
接受委托后,刘海平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刘海平律师有着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曾担任广东省某大型国有企业建筑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逾一亿元工程纠纷案件的法律论证与争议解决工作。
在这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中,律师团队确立了核心代理方向。首先,固定“表见代理”事实,将业务人员行为归于公司。被告一在庭审中抗辩,同意接收退货的夏X并非其员工,其行为不构成公司行为。但律师团队通过梳理证据链,强调夏X全程代表被告一进行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出具授权书、对账及同意退货等一系列关键行为,使委托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律师团队的核心观点是,夏X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其同意退货的法律后果应由被告一承担。
其次,论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于法有据。律师主张,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销售获利。生产厂家以远低于代理价进行网络直销的行为导致委托人产品滞销,合同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同时,结合合同中“销售品牌出现市场问题导致无法销售,应全额退回已交费用”的约定,被告一应承担退款责任。
再者,精确核算诉讼金额,明确付款责任主体。律师依据发货单、退货确认记录等证据,精确计算出被告一已发货价值与预付款的差额,加上其已确认收到的退货价值,得出其应返还的具体金额。同时,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以弥补委托人损失。
最后,追究股东连带责任,穿透公司独立人格。鉴于被告二系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且本案中存在公司收款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混同使用的情况,律师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主张被告二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提请法院将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二。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判决支持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委托人与被告一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于2022年4月29日解除。判令被告一向委托人返还代理预付款人民币85,690元及相应利息。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也由两被告承担。“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基石。”在合同纠纷中,只有精准把握法律要点,扎实梳理证据,才能成功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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