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某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朱某的处境十分艰难。他于2023年5月入职某管理公司后被派遣至某新能源公司工作,期间管理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2023年9月他在工作中受伤,虽经认定为工伤且评定了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但前期法院判决管理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在执行时仅从管理公司账户扣划1.9万余元,剩余8.6万余元因管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终结。此时朱某的赔偿仿佛陷入了死胡同,执行难成了最大的“卡点”。
面对这种复杂情况,陈建平律师迅速展开行动。被告新能源公司称与管理公司是劳务外包关系,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案件的争议关键。陈律师没有被表面的“劳务外包合同”所迷惑,他敏锐地注意到“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动者”这一要点。他开始收集证据,组织朱某接受被告规章制度管理、从事主营业务等关键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成功打破了“外包”的假象,让法院认定该合同实质为劳务派遣合同,且对朱某无约束力。同时,在管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危急时刻,陈律师果断提出追加用工单位新能源公司为连带责任人的策略。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新能源公司对朱某的工伤保险待遇余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朱某的赔偿难题得以解决。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陈建平律师在处理工伤案件时细致入微且果断灵活。他能够在复杂的案情中,精准抓住核心法律特征,通过收集关键证据为案件定性,还能在执行遇阻时及时调整策略。这样的律师,以劳动者的利益为出发点,有能力也有决心为劳动者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让人倍感踏实和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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