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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刑的“合同诈骗”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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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24 · 14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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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公司与张X签脚手架承包协议,张X挪用租赁设备致约二百余万元未用于工地,公司以合同诈骗报案。律师介入后,经审查证据、会见当事人,认为张X无主观故意,本案属合同纠纷。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被驳回。

周口的冬日,寒风似刀割着行人的脸。某公司办公区内,气氛压抑得能拧出水来。他们与张X签订的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如今成了烫手山芋。张X施工期间,将租赁的价值约二百余万元的脚手架设备挪作他用,撤离时还不清点、不告知去向。公司愤而以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张X随即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李鉴春律师介入了。他有着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的背景,法学学士的身份为他的专业判断筑牢了根基。十六年的执业经历,承办过千余件案件,其中三百余件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让他在面对此案时,有着别样的敏锐。

李鉴春律师盯着那份协议,手指在关键条款处轻轻摩挲。他深知,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主观故意是关键。他会见当事人,目光紧紧锁住对方的眼睛,试图从中捕捉真相。当事人讲述着事情的缘由,李鉴春律师一边听,一边在脑海中梳理着证据。他想起自己在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担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的两年,那段经历让他对合同纠纷类案件有着更深入的理解。

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李鉴春律师从证据中发现,张X虽挪用了设备,但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他将这一判断写进辩护意见,同时附上相关证据和线索提交给检察机关。他的逻辑清晰而坚定,就如同他在办理众多刑事案件时一样,总能精准地找到辩点。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决定对张X不起诉。然而,某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李鉴春律师再次站出来,他以自己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的身份,依据扎实的法理和清晰的证据链,进行有力反驳。最终,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这些年,李鉴春律师作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办理过多起重大案件。他深知,法律是公正的天平,而律师的职责就是确保这架天平不倾斜。哪怕手里早已处理过无数棘手案件,他依然坚持每次审查证据时都全神贯注。这次张X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不过是他职业生涯中的一个缩影,他用专业和执着诠释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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