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与施工管理员就劳动关系确认、欠付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产生劳动争议。员工主张2023年9月1日至11月10日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欠付工资及未签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而公司代理律师岳凌宇则认为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无依据,同时依法核算欠付工资金额。这其中,究竟谁能胜诉?
岳凌宇律师自2022年起执业,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专精于合同纠纷、房产及建设工程类案件。接手此案后,他立即调取案件材料,核实员工入职、离职时间、岗位、工资标准及社保参保记录,重点寻找双方已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关键证据。庭审中,针对员工提出的合同无骑缝章、部分页面签字等异议,岳凌宇结合员工自认合同多处签名为本人签署的事实,依据仲裁证据规则,主张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最终仲裁委予以采信。
岳凌宇能如此精准地处理此案,离不开他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承办过众多合同纠纷、房产维权、债权实现等案件,熟悉三亚本地司法流程,擅长精准梳理案件核心要点、制定高效维权策略。正是因为有这些经验,他才能在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时,迅速找到关键证据,为公司成功抗辩。
最终,仲裁委确认员工与某建筑工程公司2023年9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向员工支付2023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工资7200元;驳回员工关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全部请求,岳凌宇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被采纳。
这场劳动争议落下帷幕,留给我们的是对劳动关系复杂性的思考。正如岳凌宇律师所说:“每一起案件都需要认真对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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