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发生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程X陷入了困境。2020年1月至6月间,程X虚构“姐姐”身份,与被害人鲜X建立信任后,编造投资基金、缴纳保证金等事由,陆续骗取被害人钱款合计148,800元,而此金额依据福建省标准已属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范畴,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时,拥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的冯从福律师介入了此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冯从福律师,法学理论扎实,他深知这场辩护的挑战性。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程X并无正当辩护空间,于是冯律师将辩护策略聚焦于量刑情节的挖掘和固定。
首先,冯从福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认罪认罚。他建议程X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配合调查,这一举措为后续认罪认罚程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冯律师明白,如实供述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作为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他丰富的法律经验使他能够敏锐地把握案件的关键走向。
其次,案发后,冯从福律师积极与程X的家属沟通。他深知全额退赃是本案最关键的量刑情节之一,在他的说服与协助下,程X亲属在同年9月19日代为返还被害人148,8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不仅挽回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还极大地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冯从福律师以其专业的沟通能力和法律素养,为案件的走向争取到了有利的局面。
在审查起诉阶段,程X在冯从福律师的指导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了公诉机关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此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这得益于冯从福律师有效运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当事人程X争取到了快速审理的机会,也为最终获得法定最低刑奠定了基础。
然而,冯从福律师还为程X提出了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考虑到程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且已全额退赃并取得谅解的情况。但法院最终未予采纳这一意见,原因在于程X的诈骗数额巨大,且犯罪持续时间长达半年,多次编造理由行骗,主观恶性较大,不符合缓刑适用的“犯罪情节较轻”条件。不过,冯从福律师基于案件事实向当事人客观分析了缓刑的难度,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切实际的预期,这也体现了他作为专业律师的严谨和负责。
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程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于“数额巨大”的诈骗案件,三年有期徒刑已是法定最低刑。并且,冯从福律师还对财产刑进行了合理协商,使得罚金十万元与诈骗数额和主刑期相匹配,未出现畸重情形,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在这起诈骗案中,冯从福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功底,为当事人程X争取到了相对理想的结果。在诈骗数额巨大的背景下,判处法定最低刑,且全额退赃后被害人无经济损失,这为程X后续改造和回归社会创造了较好条件。冯从福律师用专业与责任,践行了“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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