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签了30年,却因经营困难想解除,这在法律上究竟行不行?
原告工厂自2021年起欠付承包费,还多次提出解除与被告团场签订的葡萄园承包合同,双方由此闹上法庭。被告团场辩称案涉合同是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不适用租赁合同20年期限限制,原告单方解除没依据,还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欠付的2022年、2023年度承包费及相应利息。
在这场纠纷里,朱康律师登场了。他有着土木工程和法律的复合专业背景,还担任着上海汉盛(石河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面对此案,他凭借丰富的经验,精准界定本案为土地承包关系而非租赁关系,直接推翻对方“超20年无效”的主张。对于原告以疫情属不可抗力、因政策变更无法继续经营的抗辩,朱康律师依法主张欠付承包费与逾期利息。最终,法院支持了核心反诉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承包费658047元及利息,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土地收益与合法权益。
其实,朱康律师能如此专业应对,和他的执业经历分不开。他承办过300余件各类民商事案件,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还担任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这些经历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迅速找准关键,像一位冷静的猎手,一击即中。
一场葡萄园承包合同的纷争落下帷幕,但其中关于合同性质认定、不可抗力下责任划分等法律问题,却值得深思。在法律的框架内,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公正,这或许是每一个法律人都要不断探索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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