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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驾驶证由哪个部门吊销?

时间:2024-02-29 18:15:05 浏览:1287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醉驾驾驶证由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因为本身对于醉酒驾驶来进行一个管理的话,就是当地的交警部门来进行的,在日常的一个管理过程当中发现醉酒驾驶的行为要立即的来进行一个约束。

醉驾驾驶证由哪个部门吊销?

一、醉驾驾驶证由哪个部门吊销?

醉驾驾驶证由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二、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日常生活驾驶执照对于司机来说非常的重要,如果没有驾驶执照来驾驶机动车辆的话,就会涉及到一个违规的操作,一旦被发现的话也会受到严厉的惩处,除此之外的话,醉酒驾驶还会额外的来进行一个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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