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超过十一年。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承办过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他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此次面对谭X的案件,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与深厚的专业造诣,深知要找到突破口并非易事。
程豪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们紧扣案件事实与在案证据,开始寻找辩护的方向。程豪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涉税犯罪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指出谭X系介绍虚开,并非直接开票方,在犯罪链条中起次要作用,主观恶性较小。这种对犯罪行为精准的剖析能力,源于他承办过多起复杂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能敏锐地捕捉到案件的关键细节。
为了进一步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程豪律师推动谭X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配合家属、涉案单位补缴全部国家税款损失,全部挽回国家税款损失。这一系列行动的背后,是程豪律师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他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在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沟通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使得他在协调谭X、家属和涉案单位之间的关系时游刃有余。
庭审中,程豪律师强调谭X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法律意识淡薄,悔罪态度诚恳。他围绕这些要点充分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就像在战场上精准地发射炮弹。他曾在多起刑事案件中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这种对庭审节奏的把握和辩护策略的运用已经成为他的本能。在之前的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他就成功地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此次庭审,他同样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一步步地瓦解了检方的指控。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谭X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案发后涉案单位已补缴全部被骗税款,国家损失得以挽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这场胜诉,是程豪律师超过十一年执业生涯的又一个注脚。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执业座右铭,在复杂的法律博弈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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