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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款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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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4208人看过
导读:民事借款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债权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提交证明文件、法院审查认定等,对于民事借款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民事借款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一、民事借款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债权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2)确实存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的生效判决存在不能执行的可能。

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被申请人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3、申请人必须提供但保。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促使不是必须提供但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但保的时候,提供但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申请人不提供但保的,应当驳回申请。

民事借款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应当严格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如果涉及到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理的,则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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