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判决书下达的那一刻,女方委托人心中五味杂陈。
本案系邻里矛盾引发的突发冲突案件。对方当事人因邻里纠纷,蓄意闯入委托人住宅意图殴打委托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对方受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委托人刑事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委托人陷入重大刑事风险,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工作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遂委托唐蓝青律师介入本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无罪权益。
紧急接案后,唐蓝青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完整还原案件全过程。本次冲突过错完全在于对方,对方主动上门挑衅、意图入户施暴,委托人系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采取防卫行为,完全符合《刑法》正当防卫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法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唐蓝青律师严格对照正当防卫法律规定,围绕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侵害正在进行、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目的正当、防卫限度合理五大核心要件,整理完整证据链条,多次与办案公安机关当面沟通、提交书面法律辩护意见,清晰论证委托人行为属于合法正当防卫,依法不构成故意伤害刑事犯罪,本案不存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全流程侦查期间,律师持续跟进侦查进展,针对性回应办案机关疑问、补齐案件关键事实细节,反复阐明正当防卫不追责的法律依据与同类司法裁判规则,全力说服办案单位依法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准确区分防卫行为与故意伤害犯罪行为。最终,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销刑事案件决定书,认定本案无犯罪事实,彻底终结本案刑事追诉程序。同步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依法解除对委托人全部刑事强制措施,不予追究任何刑事责任。委托人无犯罪记录、无刑事案底,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完全恢复,彻底化解本次重大刑事法律风险。
唐蓝青,这位广西奥锦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合伙人、行政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都颇有建树。他还是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未成年保护公益组织会员,政府家事案件调解员,桂林市妇联援助律师。
“正当防卫不是‘打架免责’,而是法律赋予公民面对不法侵害、保护自身安全的合法权利。”唐蓝青律师的这句话,掷地有声。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个案件都需要精准衡量,每一个当事人的权益都需要全力维护。唐蓝青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执着,为委托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