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后,却拒绝支付赔偿金,还试图混淆劳动关系,逃避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该如何维权?
当事人自2019年5月起在本地洗浴门店担任搓背技师,按月按搓背工作量结算工资。2025年6月,门店经理口头告知当事人裁员,当场将其移出工作群,未出具任何书面离职手续,也未支付任何补偿。当事人沟通无果后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支持赔偿金、防暑降温费。洗浴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全盘否认劳动关系,主张双方只是业务承包合作,当事人是自行离职,同时辩称高温津贴早已超过仲裁时效,不愿承担任何赔偿。
接手案件后,司变霞律师梳理全部案件材料,搭建完整证据链。本案最大难点是企业利用计件结算模式混淆法律关系,声称技师自主安排时间、属于外包。庭审中,司律师逐一举证反驳:门店统一分配服务客源、制定考勤处罚规则、建立员工管理群,当事人受企业规章制度约束,具备劳动关系三大从属性;按件记薪,不能等同于劳务承包。针对企业“自愿离职”抗辩,司律师当庭播放核心录音,直接明确证明单位辞退的意思表示,后续邀约返岗仅为新用工邀约,无法抵消此前单方违法解除的事实。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公司未履行经济性裁员法定前置流程,无合法辞退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针对防暑降温费时效争议,司律师区分劳动报酬与福利津贴时效规则,核算可支持区间,最终法院认定2024年7至9月合规高温补贴700余元。法院核算当事人离职前12个月月均工资,结合该劳动者的工龄,判决该企业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万余元。
这场胜诉,不仅让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也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专业和执着。正如司变霞律师所说:“作为律师,我们要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在这场官司中,司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广大劳动者树立了维权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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