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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超16万,为何最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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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30 · 18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帆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79人 执业7年
律所: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220191009144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6605101257
代表案例:2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李帆律师 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执业以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案件类型多样,办案经验丰富。参与代理的方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系全国首例侦办、江苏首例判决的“套路贷”涉黑案件;参与承办的无锡某公司及其实际经营者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规不起诉案入选《无锡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典型刑事案例精选》。通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精准的办案节奏,承办案件多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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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6万余元,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李帆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不仅免于刑事处罚,所在公司也未被起诉。律师是如何做到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超16万,为何最终不起诉?

没有实际货物交易,却找人虚开了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1万余元,税额达16万余元——这样的行为,为何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2016年1月至8月期间,无锡某有限公司股东、实际经营者,小学文化的被不起诉人,在无实际货物交易情况下,支付开票费用,通过他人从三家公司虚开上述发票,发票已被其所在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案发后,被不起诉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还补缴了全部税款,随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帆律师介入。他引导当事人主动投案、认罪认罚,并全额补缴税款,成功推动检察院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仅如此,李帆律师还参与公开听证,充分发表意见,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犯罪记录和牢狱之灾,有效挽救了企业及个人的前途。

李帆律师能做到这点,并非偶然。他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执业7年,承办刑事案件数百起,专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曾任律所刑事业务部负责人、无锡律协辩论委员会委员,现任无锡锡山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无锡锡山律协青工委委员。凭借扎实的刑法理论与证据分析能力,以及精准的办案节奏把控,他办理的案件多取得良好效果,包括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重罪改判轻罪等。

在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李帆律师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全部补缴税款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叠加适用,达到“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标准。同时,公开听证程序也助力不小,案件经公开听证,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意见,李帆律师在听证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增强了不起诉决定的公信力。最终,被不起诉单位无锡某有限公司、被不起诉人因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有时像是一座迷宫,而律师就是手持线索的探索者。在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为当事人找到生机。就像李帆律师,用专业和智慧,在法律的迷宫里,为当事人开辟出一条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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