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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立遗嘱可以分配丧葬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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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110人看过
导读:生前立遗嘱的时候是不能分配丧葬费的,因为遗嘱当中所分配的这些财产必须是当事人在生前的合法所得,而丧葬费是立遗嘱人在去世之后分配给其家属的,因此,立遗嘱人无权处置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遗嘱中关于丧葬费的条款完全是无效的。

生前立遗嘱可以分配丧葬费吗

一、生前立遗嘱可以分配丧葬费吗?

不可以,丧葬费不属于个人财产,死者生前无权留遗嘱分配丧葬费,分配丧葬费的遗嘱条款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

并非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遗嘱当中不仅不能分配所谓的丧葬费,如果遗嘱中所涉及到的财产还包括和他人的共有物,或者说其他的非法收入,这样的话都有可能会导致这份遗嘱是部分无效甚至全部都是无效的。立遗嘱的时候也该考虑一下,自己有权分配的财产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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