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朱XX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他委托陈建平律师向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了总额233,180元的请求。
在仲裁庭组织的庭前调解阶段,陈建平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分析工作。从其教育背景来看,毕业于南京大学的他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能迅速抓住案件核心。一方面,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这就意味着部分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方面,高额的经济补偿金诉求是基于朱XX自2012年入职以来较长的工龄以及劳动关系的解除。
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千件案件,其中工伤案件占比约70%的陈建平,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深知在这种情况下,精准区分不同项目的责任主体和支付来源是关键。在调解过程中,他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积累,与对方就赔偿方案进行了多轮专业沟通。他引导双方将注意力聚焦于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的部分,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通过清晰明确的法律逻辑和证据支撑,他让双方对各自的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支付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达成了一致。最终,经仲裁委员会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5年2月15日解除;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向申请人朱XX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共计25,900元,于2025年3月28日前付清,逾期则按总额27,900元(含2,000元违约金)支付;双方相互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基金理赔手续,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归申请人,工伤医疗费报销款归被申请人;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包括高额经济补偿金),双方所有争议终结。
这起案件的调解结果清晰划分了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的支付责任,实现了纠纷的高效解决。陈建平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底蕴、敏锐的细节捕捉能力和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将复杂的诉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可执行的协议条款中。他在劳动工伤领域的深耕细作,让他能够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也展现了一名资深律师在专业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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