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十几天取保
在看守所被羁押十几天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申请。
申请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提出。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人保或财保)。若办案机关批准,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取保候审。
二、看守所十几天不让见律师怎么办
在看守所被羁押人员有与律师会见的权利。若十几天不让见律师,分不同情形处理。若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这种情况下应先确认是否存在此类特殊情况。若不属于上述特殊案件,看守所阻碍律师会见,可向该看守所的主管机关即公安局反映情况,要求其依法安排会见。也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控告,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责,会对看守所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促使看守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会见通信的权利。
三、看守所十几天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意味着案件进入侦查羁押阶段。首先,家属可以为嫌疑人委托律师,律师有权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律师能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嫌疑人本人应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但对于与案件无关问题可拒绝回答。律师可根据案件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若符合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律师还会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若存在违法行为可提出申诉或控告,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
当涉及看守所十几天取保的情况,除了关心能不能成功取保,也需要了解取保后的相关事宜。被取保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嫌疑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如果您对于看守所十几天取保的流程、后续规定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