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浙江某唐有限公司联席总经理潘某与公司高管商议,依托公司原有的同城游平台开展“房卡”模式棋牌业务。他们以潜在赌博人员为目标,研发迎合赌博喜好的程序,构建“公司—经销商—推广员”的营销体系,招揽赌客在平台充值赌博非法获利。2020年4月,杭州市X山区公安分局收网,抓获32人,冻结超亿元涉案资金。G某作为该公司市场运营部推广二部主管,负责相关业务调研和推广,后主动退出,个人违法所得20余万元。G某被刑拘后,家属委托郭晨阳律师为其辩护。
看着G某的案件资料,郭晨阳律师凭着刑诉法专业硕士的深厚理论素养,敏锐地意识到要从G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进行辩护。他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时指出,从G某的地位、作用和获利等方面看,其应属从犯,可从轻处罚。郭晨阳律师解释说,G某虽有一定职责,但获利不多,每月仅几千元工资,只是工作时间长,毕业后就在公司工作才导致账面金额较大。而且,G某愿意退出非法所得,配合调查,还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郭晨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专精专办超400件案件的丰富经验,让他在提出这些观点时底气十足。最终,公安机关于2020年5月28日对G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在后续的案件推进中,郭晨阳律师持续与司法机关沟通。他深知,在这种复杂的刑事案件中,沟通能力至关重要。他凭借曾多次参与杭州本地刑事案件普法栏目积累的沟通技巧,以及为承办两起案件入围“全国十大无罪辩护案例”评选所沉淀的经验,在与法官、检察官的交流中,不断强调G某的从犯地位和从轻处罚情节。他积极推动G某的退赃工作,让司法机关看到G某真诚悔悟的态度。
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2021年12月6日,X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但鉴于各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并退缴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各被告辩护人与此一致的辩护意见,对G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2000元。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郭晨阳律师在面对此类刑事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他不仅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G某争取到了缓刑判决,使其免受实刑,保住了职业前程。同时,他也以自己的专业能力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践行了一名刑辩律师的职责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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