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某等人涉嫌高利转贷罪案二审判决书下达时,当事人终于松下一口气。此前基层法院一审认为六人违法所得达到旧立案标准,全部构成高利转贷罪,分别判处实刑、缓刑并追缴违法所得。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原审法院依旧维持原有罪判决。三名上诉人不服再审裁定,委托李健律师提起二审上诉。
李健律师自2012年执业,转型执业律师后,专攻刑事辩护与重大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在本案中,李健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完整梳理贷款办理、资金流转等全部案件事实,逐一核对贷款档案、银行流水等全部庭审材料,梳理出两大核心辩护方向。
其一,深挖一审裁判文书重大程序瑕疵。原审刑事判决书未依法载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与受理上诉法院,仅依靠宣判笔录进行告知,不符合刑事诉讼文书法定规范,属于剥夺当事人法定救济权利的严重程序违法,原审判决依法应当撤销。其二,系统梳理高利转贷新旧立案追诉标准,结合从旧兼从轻司法解释原则开展专业论证。2022年新规将高利转贷个人入罪标准由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本案所有当事人违法所得均未达到新规标准,新规对当事人更为有利,本案应当适用新标准,达不到刑事立案条件,不应认定犯罪。
办案全程,李健律师多次前往二审法院递交完整书面辩护词,与承办法官、出庭检察官充分沟通法律适用、文书程序两大核心争议焦点,配套提交司法解释、同类裁判参考材料。庭审过程中,对于程序违法问题,对方可能会质疑宣判笔录的告知效力,但李健律师指出宣判笔录不能替代判决书法定告知义务;对于法律适用问题,对方或许会强调应按照旧规,但李健律师围绕程序违法、从旧兼从轻法律适用、主观认知三层逻辑逐层举证说理,完整论证原审有罪判决存在事实与法律双重错误。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原一审刑事判决书未载明上诉权等内容,违反刑事诉讼法定文书要求,属于剥夺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序违法,一审判决与再审裁定适用法律不当,应当一并撤销。依据司法解释从旧兼从轻适用规则,新修订立案标准大幅提高高利转贷入罪门槛,本案全部涉案人员违法所得均未达到50万元新标准,不满足刑事立案追诉条件,不构成高利转贷罪。法院判决撤销原一审刑事判决、再审刑事裁定,宣告六名原审被告人全部无罪。
李健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第一时间了解全案事实,仔细核对各类证据。通过聚焦核心争议点,如文书程序和法律适用,依托扎实的法律知识深入分析和论证。同时积极与司法人员沟通,提交完整辩护词和相关材料,庭审中围绕多方面逻辑展开辩护,为案件胜诉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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