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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认责书才能放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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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9 · 1649人看过
导读:并非必须有认责书才能放车。交警扣车多为收集证据、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通知当事人领车。若无需或已完成检验鉴定,即便未出认责书,达到规定时间也应放车。但各地实际操作有差异,部分地方会在认责书出具后放车。若交警超期扣车,当事人可向上级反映。
必须有认责书才能放车吗

一、必须有认责书才能放车吗

并非必须有认责书才能放车。交警扣车通常是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或检验鉴定完成,即使还未出具认责书,达到规定时间也应放车。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做法可能存在差异。有的地方可能会在认责书出具后再放车,目的是确保双方权益及后续赔偿等事宜顺利处理。若交警超期扣车,当事人可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其依法处理。

二、没有认责书车辆就不能放行合理吗

没有认责书车辆就不能放行不完全合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的目的是收集证据,而非以认责书为放行前提。

一般来说,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若已完成证据收集等工作,即使没有出具认责书,也应放行车辆。若因无认责书不放行,可能存在程序不当,当事人可向上级交管部门反映或申请行政复议

三、无认责书不放行车辆是否有法律依据?

交警无责任认定书不放行车辆有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一般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责任认定书并非放车的必要条件,若检验、鉴定完成且已达规定时间,即使无责任认定书,也应放车。若超期扣车,当事人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维权。

在探讨必须有认责书才能放车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通常而言,即使没有认责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另外,如果车主能提供有效担保,部分地区也可能提前放车。交通事故中放车的规定较为复杂,若你对放车的具体条件、认责书的出具时间及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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