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公司的账户突然被冻结,原来是卷入了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甘肃某公司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该公司迅速委托了自2021年开始在安徽合肥执业的王宁律师,他所在的是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股权转让并非真实转让,而是为担保债权实现,该公司实际并非相关公司的实际股东,不符合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法律条件。最终,法院审理后撤销了追加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裁定。
这边的案件刚有结果,远在陕西的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又找上了王宁律师。原告刘某起诉中某集团安装工程公司和安徽某装饰工程公司,中某集团安装工程公司委托了王宁律师。王宁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梳理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宁律师的专业分析和应对策略让原告刘某意识到自身诉求存在问题。最终,在20年10月23日,原告刘某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许其撤诉。
在千万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张某、王某等面临着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原告要求江苏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支付欠付车款及违约金,并让张某、王某等四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宁律师仔细审查合同,指出《经销协议书》为框架协议,签订时主债权数额、履行期限未确定,且原告起诉时已超过保证期间。法院采纳了王宁律师的观点,免除了四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法律常识: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安徽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也遇到了麻烦,其与湖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该公司委托王宁律师追讨材料款及利息。被告辩称有数份材料采购合同需一并考虑,且已超付材料款。王宁律师通过梳理合同和付款记录,明确双方对于货款金额无争议,只是对付款时间及方法有异议。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支付货款3486.6元的诉讼请求,并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最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委托王宁律师处理。王宁律师指出一审判决存在合同相对性认定错误、利率不合理等问题。在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安徽某建设集团于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安徽某商贸公司支付货款5000元。
收尾:相关案件尘埃落定后,各委托方都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安徽某公司账户恢复正常,业务得以继续开展;中某集团安装工程公司摆脱了诉讼困扰;张某、王某等免去了担保责任;安徽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拿回货款;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通过调解解决了纠纷,各方进入新的业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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