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03元,不仅是一笔被拖欠的货款,更是律师帮当事人从被告失联缺席庭审的困境中完整举证,全额追回的款项。
在这起五金供货货款纠纷案件中,五金加工厂长期向新能源公司供应五金货物,双方对账后出具书面还款协议,确认新能源公司累计欠付货款122103元,约定按月分期清偿、逾期每月支付3000元利息,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二人共同在还款协议上签字。然而,后续三被告全程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提起买卖合同诉讼,主张新能源公司全额支付货款,两名签字自然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按协议标准支付逾期利息。案件立案后,三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相蓓婷律师全权代理供货五金厂。立案前,她发现还款协议上原告名称简写与工商登记字号不一致,便提前梳理双方长期供货往来背景、结合还款协议签字人员身份形成完整佐证逻辑,消除名称不符带来的债权认定障碍。精准区分公司、自然人法律主体,分层设计完整诉讼请求,要求公司承担主货款清偿责任,主张两名签字自然人构成债务加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预判被告拒不到庭情形,系统整理全套证据材料,标注证明目的,分类装订形成完整证据目录。合理调整逾期利息主张,将原还款协议约定的每月固定利息3000元,调整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LPR四倍法定利率标准。统筹公告送达全流程,跟进法院送达、公告手续办理,同步梳理公告费承担诉求写入诉讼主张。全程独立把控立案、证据、庭审全流程,即便被告无人出庭,仍完整陈述供货事实、对账经过、还款协议签订背景、利息调整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新能源公司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122103元;以122103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LPR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合计4562元全部由购货新能源公司承担;若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相蓓婷律师是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资深律师,苏州大学法学学士,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深耕法律服务行业8年。她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等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在债权货款纠纷中多次代理供货企业追回拖欠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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