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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赔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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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4 · 1339人看过
导读:物件损害赔偿是因物件致人损害产生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损,所有人等不能证明无过错应担责,有其他责任人可追偿;堆放物倒塌等致损,堆放人不能证明无过错需担责;林木折断等致损,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无过错要担责;公共道路上物品致损,行为人担责,管理人未尽义务也需担责。
物件损害赔偿是什么

一、物件损害赔偿是什么

物件损害赔偿指因物件致人损害而引发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追偿。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滑落致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需担责。因林木折断、倾倒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同样要承担侵权责任。若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他人损害,由行为人担责,公共道路管理人未尽到清理等义务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物件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物件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追偿。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担责。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担责,公共道路管理人未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导致的,由该责任人担责。

三、物件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物件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以下规则:

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受害人需对以下事实举证:

一是存在物件致害行为,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二是自身有损害事实,如身体受伤、财物受损;三是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而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需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建筑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其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维护义务,不存在过错。

在堆放物倒塌、林木折断等致害案件中,也基本按此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处理。

在了解物件损害赔偿指因物件致人损害而引发的赔偿责任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物件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物件损害赔偿也大多遵循此规定,但要注意起算时间。另外,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也是大家关心的,这通常要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如果您在物件损害赔偿方面还有诸如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形、赔偿流程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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