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可以起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有哪些

可以起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4 · 1366人看过
导读:刑事自诉案件包含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应追责,但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需先报案或控告,公、检决定不追究后才可自诉。
可以起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有哪些

一、可以起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此类案件,被害人需先向公、检机关报案或控告,公、检机关决定不予追究后,方可提起自诉

二、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可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有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含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需有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及证据,且属受诉法院管辖

三、刑事自诉起诉的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自诉案件受理需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受案法院管辖。要按照地域、级别管辖规定,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需明确指出被告人是谁,清晰说明诉求,且提供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3.案件为自诉案件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应追究刑责,而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4.自诉人适格。应为被害人,若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了解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几类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另外,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能否撤诉也是大家关心的,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如果您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撤诉条件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