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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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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910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应当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中对有过错方进行明确的规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有过错方种类和类型上才可以认定为有过错方,其它情况是不构成有过错方的。

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分割?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不存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就应该少分财产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情形。

二、有过错方的情况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对有过错方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涉及到婚外情等情况的,一般并不构成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有过错方,所以也是可以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的,另外,对有过错方必须由无过错方亲自来举证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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