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里,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常见处理思路是当保险公司对赔偿项目提出异议时,一般会依据常规证据和普遍认知来应对。比如面对“过度治疗”“挂床”质疑,可能只是简单提供部分病历;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伤者主张误工费,往往因缺乏劳动合同、纳税记录等传统证据而难以获得高额支持。而且在伤残赔偿方面,多按常规标准进行主张。
在这起案件中,这位杨美宏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杨美宏律师毕业于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懂医学和鉴定,执业6年,是云南BPA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人。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过度治疗”和“挂床”质疑,杨律师系统整理了原告三次住院的全部病历、诊断证明及医嘱,清晰地证明了原告因伤情严重、恢复周期长而需要长期住院康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面对原告无固定收入的困境,杨律师指导原告收集了近三年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教练聘用协议等综合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向法庭充分证明了原告作为篮球教练员的真实收入水平。同时,杨律师强调原告作为体育从业者,十级伤残对其职业生涯的毁灭性打击,主张按云南省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常规,可能的结果是保险公司大幅降低赔偿金额,对于原告的误工费难以按其真实收入水平计算,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可能无法全额支持,最终赔偿数额会远低于原告预期。
然而,实际结果是法院最终采纳了杨美宏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扣除已垫付款项后,仍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04,986.17元。其中医疗费全额支持,误工费按原告主张的高标准全额支持,残疾赔偿金全额支持,住院伙食补助费全额支持,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也获得法院酌情支持,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与常规可能结果相比,为伤者多争取了大量赔偿,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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