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打算离婚,签了离婚协议说双方没啥债权债务问题,可孩子咋办呢?这是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都会面临的现实问题。孩子是家庭的重要成员,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可不小,怎么安排孩子的生活、教育、抚养等问题,都得慎重考虑。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相关安排该遵循怎样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一、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比如小李和小张离婚,他们的孩子还不到两岁,这种情况下孩子大概率会判给母亲小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像小王和小赵离婚,孩子已经三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费的支付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比如老张每月收入一万元,他可能每月要支付两千元到三千元的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探视权的保障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小陈和小孙离婚后,小陈不直接抚养孩子,那么小陈有权探望孩子,小孙有义务协助。他们可以先自行协商探望的时间和方式,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四、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比如小周和小吴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小周,但小周后来患了重病无法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小吴就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
离婚确定好孩子的相关安排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各种状况。比如随着孩子长大,生活和教育费用增加,能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一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该怎么办;孩子遇到重大医疗问题费用该如何分担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