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晚上,张某像往常一样和朋友聚餐。几杯酒下肚,他放松了警惕,临时起意想要开车回家。当他驾驶着小型轿车在市中心繁华路段行驶时,意外与路边护栏发生了剐蹭。执勤交警当场将他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更是高达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而且,他还存在“闹市区行驶、发生事故”这两大从重情节。当地同类案件均判处实刑,张某感觉自己的生活瞬间坠入了深渊,他面临着留案底、丢工作的巨大风险。
丁子宸律师的名字,是张某一位老同事给的联系线索。老同事多年前遇到过类似的刑事麻烦,就是请这位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帮忙顺利解决的。老同事只简单说了句这个人靠谱,没有多讲。张某当时已经走投无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辗转找到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丁子宸律师听完案情后没有立刻表态,而是认真在笔记本上记了好几页要点。那一刻张某就觉得,这次找对人了。
接受委托后,丁子宸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第一时间会见了张某,详细了解案发经过。随后,他仔细查阅全案卷宗,对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进行了细致审查。他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且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于是,他果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
同时,丁子宸律师还进行了精细化辩护。他提交证据证明张某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了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张某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了相关部门的书面谅解。此外,他还提交了张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以此论证张某的主观恶性极小。
为了争取微罪出罪,丁子宸律师检索了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庭前,丁子宸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他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对方的质疑,因准备充分,他能够清晰地指出原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整个庭审持续了2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0页。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收到这个结果时,张某原本焦虑绝望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丁子宸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丁子宸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遇到刑事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从证据和法律等多方面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作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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