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何处理

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何处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05 · 1258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两种方式处理: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及逾期交付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拒修,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并扣工程款;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工程价款补偿,发包人可要求赔偿损失。若影响公共安全或他人权益,相关部门可责令整改或处罚。
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何处理

一、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何处理

依据《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以下方式处理:修复后验收合格:若经修复能达到合格标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及因修复造成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拒绝修复,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修复后仍不合格:建设工程无法通过修复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因工程不合格带来的损失,如重新建设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

此外,若质量问题影响公共安全或他人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可责令整改,甚至给予行政处罚

二、竣工验收不合格后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竣工验收不合格主要有以下法律后果:

返修整改:

施工方应负责返修,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一般由施工方承担。《民法典》规定,因施工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拒绝付款:

若工程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只有返修后经验收合格,发包人才应按约定支付,但承包人需承担返修费用;若返修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

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施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合同解除

若严重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竣工验收不合格在法律上有何整改责任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竣工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承担整改责任。施工单位应按工程质量标准和相关设计文件,对不合格部分进行返修、加固等整改工作,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若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不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需提出解决方案,配合施工单位整改。建设单位若有过错,如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等致验收不合格,也应担责,可能需承担整改费用等。

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建设单位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并主张赔偿损失。

当我们探讨依据《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的处理方式时,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在修复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质量隐患该如何处理,以及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后,对于修复所用材料和人工成本的核算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可能会引发诸多争议。如果你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后续处理方面存在类似的疑惑,不管是关于修复过程的细节,还是责任承担的具体界定等问题,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工程质量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工程质量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