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XX是一位普通的女性,在打工期间与代XX相识,随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了儿子代X,之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她所期望的那样美好,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很少交流,2016年年底韦XX便开始与代XX分居。2021年,韦XX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这让韦XX感到非常无助和焦虑,她不知道该如何才能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通过朋友的推荐,韦XX找到了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的李伟玲律师。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起就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实务经验,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包括离婚纠纷在内的各类案件。李律师没有急于给出方案,而是耐心地听完韦XX的讲述,并仔细查阅了之前的诉讼材料和相关证据。
李伟玲律师曾办过近千件婚姻家庭类案件,知道这类离婚纠纷的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她通过询问细节和证据梳理,发现虽然韦XX之前起诉被驳回,但自上次判决后,双方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这是一个关键的突破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作为一位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丰富经验且备受认可的律师,李伟玲律师2025年11月代理离婚案件还获当事人赠送“专业精湛崇法明德,一身正气不负重托”锦旗。她围绕双方分居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包括聊天记录截图、双方的居住证明等,以充分证明两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事实。
在法庭上,李伟玲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收集到的证据,清晰地阐述了韦XX的诉求和理由。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维护没有感情的婚姻对双方均无益处,依法准许了韦XX和代XX离婚。同时,考虑到孩子一直跟随被告父母生活,判决孩子由代XX抚养,韦XX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并且韦XX对孩子享有探视权。
对于类似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有两条法律建议:一是及时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二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要注意保留双方持续分居的证据,为再次起诉做好准备。李伟玲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个案件中为韦X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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