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经营食品生意的林老板,其公司在当地小有名气。20XX年初,林老板的食品公司总部办公室要进行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便与某某建设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由某某建设公司负责工程施工。合作前期,一切都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双方沟通顺畅,工程也在稳步推进。林老板一直觉得,只要按照合同办事,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然而,工程完工后,意外发生了。原告某某科技公司以某某建设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一纸诉状将某某建设公司告上法庭,同时要求林老板的食品公司(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原来,某某科技公司是与某某建设公司签订的合同,承接了该工程。现在工程完工了,工程款却没有拿到。林老板一下子懵了,他不明白自己的公司怎么会突然卷入这场纠纷。他找建设公司理论,建设公司却含糊其辞,无法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此时,林老板的食品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旦被判定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面临巨额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
林老板心急如焚,四处打听靠谱的律师。经一位商业伙伴介绍,他了解到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郑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尤其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林老板决定去律所咨询。
见到郑律师后,郑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包括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作为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郑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敏锐地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食品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某某建设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且食品公司并非原告的合同相对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林老板听了郑律师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当场决定委托郑律师代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郑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他有条不紊地向法庭提交了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清晰地阐述了食品公司的立场。对方律师试图反驳,但郑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一一进行了有力的回击。最终,法院采纳了郑律师的意见,认定某某食品公司已足额支付工程款,且并非原告的合同相对方,驳回了原告对某某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这场官司的胜诉,让林老板的食品公司摆脱了潜在的经济危机,也让林老板对郑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郑律师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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