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两页纸的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开启了吕灵兮为当事人ZX辩护的艰难之路。
接案:迷雾重重待拨开
2024年,四川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吕灵兮接到了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两项罪名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准备:抽丝剥茧觅真相
接案第3天,吕灵兮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阅卷,厚厚的卷宗堆满了桌面。她逐页查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阐述自己的辩护思路。从主客观相一致角度,认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还提出指控涉案金额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同时,梳理出ZX具有初犯、偶犯,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从宽处理情节,并提交近三年同类技术型从犯适用缓刑案例。
庭审:据理力争显锋芒
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后,经过多轮沟通,成功去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检察院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且不同意适用缓刑,未认定从犯。进入审判阶段,庭前吕灵兮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从犯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同时,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
结果:柳暗花明终胜诉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吕灵兮在检察院不同意缓刑的不利情形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后续影响:这次经历让吕灵兮在之后的刑事辩护中,更加注重对罪名的精准分析和证据的细致梳理。在面对类似复杂案件时,她会提前做好类案检索,为当事人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吕灵兮作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委员会主任、刑事一部部长等,始终秉持着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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