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某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被羁押于看守所,面临两罪并罚的严重后果。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往往觉得希望渺茫,可事情却有了不一样的走向。
在这个案件中,普通人很容易陷入证据认知的盲区,认为被指控就难以翻身。蒲某某自己也觉得十分绝望,在看守所里惶惶不可终日。而在张某某诈骗罪一案中,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给出了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当事人和家属都觉得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结果,没有看到其中可能存在的转机。
这时,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的李海燕律师(执业证号:15113202211490842)介入了这些案件。李海燕律师有着严谨细致、尽职负责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蒲某某案中,李海燕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蒲某某,详细了解案情,安抚当事人情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她第一时间调取并全面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逐页梳理证据链,发现本案在事实认定与证据充分性上存在重大缺陷。据此,她向检察院提交了详实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同时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系统论述了蒲某某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理由,正式建议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在张某某案中,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成了对全案卷宗的调取与精细化阅卷工作,从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中梳理出多个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包括自首认定、退赃退赔、认罪悔罪态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等。她迅速整理并提交了相应的罪轻证据材料,在庭审中围绕上述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有力的辩护论证。
经过李海燕律师的努力,蒲某某案中,检察院全面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依法对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重获清白,彻底免于刑事追究。张某某案中,法院全面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适用缓刑,与检察院量刑建议相比,刑期降幅超过50%。另外,在陈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李律师在侦查阶段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阳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一审阶段检察院变更了起诉罪名,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与原量刑建议相比,刑期降幅达58%,罚金降幅达70%。
普法提醒:普通人遇到刑事指控时,第一步要保持冷静,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案件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尽可能多的真实信息,不要忽略任何可能对自己有利的细节。
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最初都面临着极为不利的局面,有的被羁押,有的被建议重判。但李海燕律师凭借着对案情的深度钻研和对证据的严苛审视,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了关键的突破口。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无论是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沟通,还是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分析,亦或是庭审阶段的有力辩护,都体现了她严谨细致、尽职负责的执业态度。她累计承办近5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近2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能够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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