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刑辩护,在刑事司法领域犹如一场艰难的攻坚战,而陈青友律师却能在其中为当事人寻得生机。
先看谭X涉嫌容留卖淫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谭X在2020年5月至8月期间,与同案犯商议承包洗浴中心按摩项目,明知女技师存在卖淫行为仍提供场所,非法获利13000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处罚金。陈青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会见谭X,全面细致查阅卷宗,梳理证据链与事实细节。能如此高效且专业地开展工作,得益于他自2017年开始执业,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积累的经验,以及山东大学法学本科的教育背景赋予他的扎实法学功底。
庭审中,陈青友律师围绕谭X当庭认罪认罚、初犯无劣迹、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不深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展开辩护。他推动谭X的亲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代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3000元,并预缴罚金执行保证金27000元。最终,法院采纳多项从轻辩护意见,判处谭X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27000元,实现了轻刑辩护的核心目标。
再把目光转向徐X及被告单位东明县XX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该案一审判决后徐X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陈青友律师与常XX律师组成的团队介入。公诉机关指控东明县XX有限公司在1999年1月至2016年9月,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向859人非法吸收存款5375.929万元,徐X作为主管人员主导相关工作,造成存款人损失1471.44万元。
律师团队同样第一时间会见徐X,全面查阅卷宗,梳理证据链、犯罪数额统计细节及争议焦点。他们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如公司成立前的资金往来、亲属间借贷、重复借款等不应计入犯罪数额,徐X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应认定为自首,徐X系初犯、认罪态度好、积极筹措资金偿还部分款项并获得部分受害人谅解等。为支撑这些意见,团队对涉案数额逐笔核对,提交关键证据。
东明县人民法院重审后,采纳多项核心辩护意见,大幅核减犯罪数额,认定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决被告单位罚金30万元,徐X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徐X获得了量刑区间内的合理从轻处罚。
陈青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两个案件中精准制定辩护策略,推动当事人积极悔罪,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司法公正裁判,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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