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中,原告某水产商行起诉被告朱某与卓某,称朱某明知有债务未清偿,将案涉房屋50%份额低价转让给卓某,卓某又迅速出售房屋,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卓某补偿朱某折价款等。卓某辩称已支付折价款。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卓某委托。
樊佳佳律师专注经济纠纷领域,围绕卓某已支付折价款这一待证事实展开证据梳理。律师系统梳理卓某自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间向朱某的百余笔转账记录,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累计金额达1372138元,远超案涉房屋出售总价的50%。同时,找出朱某与卓某签订的《协议书》,其中明确载明卓某此前已将属于朱某一半份额的房款分期全部支付,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另外,还提供了2025年1月至3月两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卓某又累计向朱某转账280000元。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卓某已实际支付折价款。
最终,法院采纳了樊佳佳律师提交的证据链,认定卓某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某应得的房屋折价款,原告主张朱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不存在,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表明,在离婚房产折价款纠纷中,系统梳理转账记录并结合相关协议等证据,可有效证明折价款的支付情况。对于类似案件,当转账记录缺乏明确款项性质说明时,相关协议及后续转账记录等可作为重要的间接证据,辅助证明款项与折价款的关联,为法院认定事实提供有力支持。樊佳佳律师在经济纠纷案件处理中,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和论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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