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是一名普通的劳动者,年龄35岁,有一个小家庭,生活虽然平淡但也温馨。然而,一次工作中的意外打破了这份平静。他在工作时不幸遭受工伤,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相应伤残等级。本以为可以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公司却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并且在仲裁程序中故意缺席,这让谭某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无助,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朋友的介绍下,谭某找到了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的黄宇杰律师。黄宇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22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余件,尤其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占比约40%。他以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精准的证据梳理能力著称,一直秉持着以企业法务积累的实务经验为依托,聚焦工伤维权痛点难点,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维权服务的执业理念。
委托黄宇杰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首先,连夜帮谭某全面收集并提交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这三类关键证据,构建起核心证据体系,夯实了案件基础事实链。针对双方“约定工资与实际发放不一致”的问题,黄宇杰律师援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主张以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核算的法定依据,解决了基数认定难题。同时,重点强调“案涉项目未参保工伤保险”的事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锁定了公司的全额支付责任。
在沟通方面,黄宇杰律师每周主动向谭某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谭某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让谭某感动的是,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黄宇杰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发给谭某确认。得知谭某经济困难,他还帮谭某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
在办案过程中,黄宇杰律师的专业能力体现得淋漓尽致。他通过精准的证据组织,紧扣案件事实搜集关键证据,在法庭上精准反驳对方可能的抗辩理由。他兼具程序与实体思维,既纠正案件事实认定错误,也能敏锐指出工伤认定行政程序、复议程序的违法点。比如,在处理公司缺席仲裁的情况时,他提前梳理仲裁程序要点,确保仲裁委充分审查我方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最终,仲裁委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黄宇杰律师的合理主张,作出缺席裁决(案号:(XXXX)X劳人仲案字第XXX号,已脱敏)。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支持申请人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按法定标准核算),裁决被申请人B公司限期履行支付义务。如果不是黄宇杰律师做了全面的证据收集、精准的法律适用和高效的庭审应对,谭某可能很难在公司缺席的情况下获得如此理想的结果。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在工伤维权领域,很多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不配合而陷入困境,这起案件为同类纠纷提供了示范效应。它暴露了一些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缴纳方面的问题,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黄宇杰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他以“证据锚定+法律精准适用”为核心策略,针对不同的争议焦点制定差异化维权思路,在公司缺席的不利情况下,依然能够高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工伤劳动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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