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50万诚意金预购商铺,却因项目始终未开工建设,买方不仅退款无门,一审还未按约定利率获息。关键时刻,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昊东律师出手,凭借执业7年逾2000件案件的深厚实务积淀,成功在二审改判,让买方从交款6个月后起按约定月利率1%获息。刘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专业诉讼能力与高效办案风格,为客户实现合法诉求。
这是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客户许先生与内蒙古XX福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XX福城VIP会员资格申请书》,交付50万诚意金获得A类金卡会员,享受7.5折选铺优惠。然而,许先生预购的商铺因公司建设手续问题一直未开工建设。许先生要求公司返还诚意金及按约定月利率1%支付利息,公司拒绝。
争议焦点在于:利息起算时间如何确定?利息利率应按何标准计算?
案件难点众多。证据方面,许先生虽有合同约定,但需证明一直向公司主张权利,证据收集有难度;合同虽约定利息,但一审法院对约定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公司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增加了维权难度。
许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刘昊东律师。刘律师在接到案件后,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流程。他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绘制详细的法律关系图,清晰呈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刘律师执业7年承办逾2000件案件,其中不乏各类合同纠纷,丰富的经验让他对这类案件有敏锐的洞察力。
在策略上,刘律师采取了关键举措。他指导许先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以此证明许先生一直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却推诿拖延。这一非常规策略成为案件关键突破口。
在办案过程中,刘律师保持与许先生的密切沟通,定期向他汇报案件进展,让许先生清楚了解每一步情况,体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当遇到一审法院对利息认定错误的困难时,刘律师没有气馁,调整策略,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出发,深入分析案件。
刘律师曾代理过一起类似的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当时客户也是交付款项后因项目问题要求退款,一审未获理想结果。刘律师同样从合同细节入手,找到关键证据,二审成功改判。此次案件处理中,刘律师借鉴了以往经验,更加坚定了胜诉信心。
在二审开庭时,刘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清晰阐述观点,最终说服法官,实现改判。
对同类案件而言,此案确立了定金合同纠纷中利息计算的裁判思路。明确了在合同有明确利息约定的情况下,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推动了此类案件证据规则的进一步明确,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对社会公众来说,这起案件提醒买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款项退还、利息计算等重要内容。同时,也规范了房产交易市场,促使开发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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