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逆转,欠款本息全额追回

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逆转,欠款本息全额追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8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420211134637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70221234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李某与陈某是多年朋友,陈某向李某借款后未还清本息。一审法院未支持李某利息诉求,李某委托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的黄君律师提起上诉。黄君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最终二审改判,全额支持李某一审诉求。
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逆转,欠款本息全额追回

民间借贷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这类案件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一旦陷入其中,不仅可能血本无归,多年的积蓄付诸东流,还会破坏朋友、亲人之间的感情,让原本和谐的关系变得紧张甚至破裂。

李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与陈某本是多年的好友,2012年至2014年期间,陈某因资金周转分三次向李某现金借款共计14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月利率1.5分,借款后陈某长期每月固定向李某支付利息22000元,一直持续到2019年5月。然而,后续陈某仅陆续归还本金90万元,剩余本金55万元及拖欠利息就不再支付。李某多次催收,却始终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偿还剩余本金55万元,并按约定及法定利率标准支付各阶段拖欠利息,本息合计150万余元。

一审的结果却让李某陷入了绝望。审理中,陈某抗辩双方无利息约定,称每月支付的款项是“投资回报”而非利息,还以转账备注单方写有“货款、往来款”为由否认付息事实。一审法院竟采信了陈某的抗辩,仅判决陈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未支持李某全部利息诉求。李某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明明有真实的借款和利息约定,却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感觉前路一片迷茫。

就在李某陷入困境时,他找到了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的黄君律师。黄君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她始终秉持“专业、责任、诚信、温度”的八字箴言,迅速成长为兴宁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的中坚力量。她扎根于梅州兴宁,独立承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在民间借贷等高频民生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2023年,她还因其突出的基层服务贡献,荣获“兴宁市十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称号。

接手案件后,黄君律师凭借办理大量案件积累的敏锐洞察力,注意到了案件的关键所在。她仔细研究了李某提供的证据,发现三笔借款金额与每月22000元固定付息金额能够精准对应,陈某多年持续规律付息,还有通话录音中陈某认可存在利息约定并请求停付利息。黄君律师认为,这些证据足以证实双方存在真实的口头利息约定。曾经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经历让她知道,在处理案件时要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这样才能更好地让法官和当事人理解。于是,她在上诉过程中,清晰地阐述了这些观点,指出陈某单方备注转账信息、事后虚构投资回报的说法,无任何证据支撑,属于诉讼中逃避债务的抗辩。

二审法院审理时,黄君律师的观点得到了认可。法院认为,民间借贷中,口头利息约定并非无效。结合本案长期、固定、规律的付息流水、金额对应关系、双方聊天及录音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双方真实存在月息1.5分的口头约定。陈某无依据推翻多年付息事实,其抗辩不能成立。一审对利息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有误,依法予以纠正。

最终,二审改判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全额支持李某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判令陈某依法偿还剩余本金及各阶段拖欠的合法利息。黄君律师以“专业立身、责任为本、情怀入心”为执业信条,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帮助李某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律师的担当,正如她的执业愿景所说,立志做一名“有技术、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X基层律师,为兴宁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