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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受伤十级伤残,21万赔偿款全额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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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7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培桔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20人 执业6年
律所: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5202011213124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7706721001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从业以来办理多起民商事、刑事、仲裁等诉讼或非诉业务,主要涉及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债权纠纷、侵权等民商事案件,盗窃罪、交通肇事罪、诈骗罪、交通肇事罪等刑事案件,政府专项债法律意见书等非诉业务。同时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负责合同起草及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事务。本人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一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力求最大范围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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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8月,高某某在景区漂流时因景区管控不当致腰部重伤,鉴定为十级伤残。与景区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未果后委托律师起诉。庭审中被告抗辩,律师针对性举证质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213399.65元,支持了当事人绝大部分诉请。
漂流受伤十级伤残,21万赔偿款全额获赔!

高某某怎么也没想到,一次原本开心的漂流之旅,竟成了噩梦的开端。2024年8月,他前往某景区龙出没大峡谷漂流项目游玩,却在漂流过程中,因景区管控不当,漂流皮划艇相互碰撞,导致腰部重伤。事发后他立刻就医,被确诊为腰3椎体骨折,还进行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治疗。治疗终结后经司法鉴定,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核定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事后,高某某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226255.28元的损失,与景区运营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协商理赔。然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走投无路的高某某,找到了浙江湖州擅长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陈培桔律师,委托她代理起诉维权。高某某将浙江某旅游开发公司、某某安吉支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案件处理过程中,很多人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往往会陷入一些错误逻辑。比如,有人会觉得景区已经尽了安全告知义务,自己受伤可能也有一定过错,就不敢全力争取赔偿;还有人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主张,选择默默接受,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高某某一开始也有这样的顾虑,他担心自己可能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且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各种免赔理由,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陈培桔律师接手案件后,站在高某某的角度,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处理。她首先锁定侵权核心要件,明确指出景区作为经营性公共场所,对游客负有全程安全管控、间距防护义务,本次碰撞事故源于景区运营管控疏漏,并非游客自身游玩过错。接着,她补齐小众费用证据链,补充线上换药下单记录、腰椎固定支架购物凭证,补强无抬头发票、无纸质医嘱的合理伤情支出证据,为拿下零散医疗、器具费用赔付做好准备。

在庭审中,二被告提出了诸多抗辩。景区称已尽安全告知义务、伤者自身存在游玩过错,保险公司则主张医疗费无医嘱不予认可、护理费按部分护理核算、依据保险合同享有10%事故免赔额度,且鉴定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陈培桔律师针对性地进行举证质证,提交购票凭证、事发现场佐证、全套诊疗病历、线上换药凭证、伤残鉴定报告、伤情辅助器具购买记录,完整佐证景区未管控皮划艇间距、未尽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伤者无任何违规过错;同时援引保险法律条文,驳斥保险公司免赔、拒赔鉴定费的抗辩意见。

最终,安吉县人民法院全盘采纳了陈培桔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全部侵权责任,伤者无需自担责任,保险公司免赔抗辩部分不予采信,判决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当事人213399.65元,一并结算景区前期垫付医疗费用,高某某的绝大部分诉请得到了法院支持。

对于在不同场景下遇到类似问题的人,这里有一些直白、通俗的普法干货。如果在漂流、游乐场馆、户外景区、露营基地等经营性文旅场所游玩受伤,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购票凭证、事发现场照片、诊疗病历等。当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以游客过错、格式免赔条款拒赔、少赔侵权费用时,不要轻易妥协,要依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伤残鉴定、康复器具、线上就医换药等非正式票据费用,保险公司拒赔时,要尽量补充佐证材料,让费用得到认可。如果景区先行垫付了医疗费,后续理赔对账、抵扣结算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实现一站式侵权法律服务,减少自己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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