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指挥关系细节浮现
某钒钛生产厂厂长杨XX,因工资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厂方以其生产的钒钛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杨XX于2025年2月17日被刑事拘留。高源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会见杨XX过程中,发现一个关键细节:虽杨XX名为厂长,但配料、生产等核心工作均实际由公司总经理直接指挥,杨XX无独立决策权。
发现细节的过程
2025年2月19日,家属委托高源律师后,高源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在与杨XX的交流中,详细询问其岗位职责、实际工作权限、生产指挥关系、工资纠纷起因及产品质量争议的具体情况。通过仔细倾听和询问,从杨XX的陈述中梳理出“配料生产均由总经理指挥”“杨XX无独立决策权”这些关键事实,从而发现了这一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高源律师发现这一细节后,迅速展开准备工作。第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公司的生产流程文件、会议记录等,以证明总经理在生产指挥中的主导地位。第二步,整理杨XX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其工作范围不涉及核心生产决策。第三步,对同行业类似企业的生产管理模式进行调研,作为参考依据,以增强辩护的说服力。
庭审及对方反应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后,高源律师第一时间向承办检察官提交律师意见。在意见中,从主观目的、客观行为、案件性质三个层面系统论证杨XX不构成犯罪。特别强调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杨XX具有泄愤报复的主观故意,也无法证明其存在故意破坏生产的行为,本案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更不符合起诉的证明标准。检察官对高源律师提出的生产指挥关系细节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相关证据。
细节决定结果
喜德县检察院全面采纳高源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4日对杨XX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同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后,公安机关经进一步侦查,于2026年2月依法解除取保候审并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杨XX最终未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这一细节直接证明了杨XX在生产过程中并无独立决策权,不具备破坏生产经营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从而改变了案件走向,使杨XX得以洗清罪名。
高源律师是四川三江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民营经济法律研究院理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成功为杨XX辩护,再次展现了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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