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幕刑事辩护的精彩篇章,李鉴春律师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的他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7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后,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他明确指出刑民边界,主张该纠纷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便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了此决定。
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提供银行卡等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流转频繁。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其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李律师持续跟进,最终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案件里,熊X为办理驾驶证转换偷越国境两次。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熊X行为动机,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最终采纳意见,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他及其刑事辩护团队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近两年来所办案件38人在检察院不批捕后被取保,20人适用缓刑,8人不起诉,5人撤销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他立足周口,全国接案,只接有辩护空间的案件,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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