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有一位市民李先生,2009年8月,他与张女士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协议书》。张女士将自己名下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的一套房屋,以4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先生。合同签订后,李先生分期向张女士支付购房款,累计支付了24万余元。张女士也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李先生占有使用。不过,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原来,合同中约定该房屋在出售前已设立银行抵押,相关贷款本息由李先生承担,待贷款清偿完毕解押后,张女士再配合办理过户。
起初,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李先生以为自己很快就能拥有这套房子的完整产权。然而,意外发生了。张女士为案外人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案涉房屋再次设置抵押。由于案外人未能按期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涉房屋最终被法院依法拍卖。这使得李先生购买房屋并取得产权的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李先生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协议》,要求张女士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24万余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多年逾期利息共计近6万元,同时要求张女士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诉讼,张女士心急如焚。她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辩护。经过朋友的推荐,她了解到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吴震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遗产继承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处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张女士决定委托吴震律师为自己代理此案。
吴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作为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针对原告李先生的诉请,提出了有力的答辩意见。他指出,案涉房屋无法过户系多重原因导致,李先生自身存在违约及过错,无权随意解除合同;李先生主张解除合同已超过诉讼时效,其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原告诉请的利息标准过高,缺乏法律依据。
在庭审中,法院审理查明,案涉房屋因张女士对外担保导致被拍卖,合同目的确实无法实现,依法确认合同解除。但同时,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的部分抗辩意见。法院认定李先生在明知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仍购买,长期未督促完成解押及过户,自身对纠纷产生存在过错,对其主张的多年高额利息不予支持,仅支持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购房款本金,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这场历时多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吴震律师的专业辩护下,张女士的责任得到了显著减轻。吴震律师精准提出时效抗辩,压缩了原告诉权空间;清晰划分双方过错,减轻了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依法调整利息计算标准,避免了不合理赔偿;妥善处理了长期复杂的房产纠纷,稳定了案件走向;兼顾法理与情理,实现了责任的公平分担。他用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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