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张X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19年1月22日,李XX打算承接位于上××松江区的爱恋养生足浴会所,资金不足便向张X借款。张X代李XX支付了50000元的店铺转让费。同一天,因李XX租赁位于上××××街道花园汀小区的房屋,张X又代其支付了27500元房租。李XX向张X出具借条,确认借到77500元。然而,之后李XX仅偿还了20000元,剩余的款项一直拖着不还。
张X多次催要无果,于是找到了严倩律师。严倩律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现为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每年办理案件超100起(含非诉),在民间借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严倩律师了解情况后,决定代理张X提起诉讼。
2020年10月28日,严倩律师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李XX偿还张X借款本金57500元及利息(以57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并要求李XX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在准备诉讼的过程中,严倩律师仔细梳理了张X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催要记录等。这些证据保留得比较完好,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但也面临一个难题,就是被告李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更为审慎,庭审工作的难度也增加了。
严倩律师深知这一点,在庭审前做了充分的准备,预测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并整理出详细的回答思路。庭审时,严倩律师全面地回答了法官的问题,向法官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X代李XX向案外人支付店铺转让费、房租,李XX向张X出具借条,双方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张X可随时要求李XX还款,李XX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还款,其已偿还的款项应予扣减。对于张X要求李XX偿还借款本金575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不过,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张X要求李XX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张X可要求李XX自起诉之日(即2020年10月28日)起按照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85%)支付逾期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李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X借款本金57500元及利息(以57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本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严倩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不仅帮助张X节省了时间,还规避了大量的诉讼风险。在被告未出庭的不利情况下,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张X获得了胜诉。严倩律师凭借精深的法律知识和独到的辩护思路,为客户解决了难题,也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她于2022年度获武汉市司法局百名优秀社区律师称号,20232025年也多次获得相关荣誉,这些荣誉正是对她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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