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笔本案,是一起颇具争议的股权转让纠纷。梁XX原为某汽车销售公司登记股东,2022年4月,公司全体股东与何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全部股权,梁XX应得转让款x万元。然而工商变更后,何XX仅支付部分款项,梁XX起诉索要余款,一审却以其未在协议签字、非实际权利人等理由驳回。梁XX遂提起上诉。
在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颇多。一是梁XX作为登记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股权转让款;二是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真实有效;三是何XX向案外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付款能否视为支付股权转让款。面对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的金银兰律师临危受命,代理梁XX进行上诉。
金银兰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5年时间,她拥有本科法学学士学位,已承办案件230+。秉持着“我的执业道路始于‘拓原’,也立志于此深耕与开拓”的执业理念,她决心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为了在二审中取得胜利,金银兰律师深知仅靠常规的代理思路可能不够。她想到了类案检索报告这一有力武器。她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省高院参考性案例,精心制作了类案检索报告,并将其附在代理词后。在报告中,她详细分析了类似案件的裁判要旨,为本案的法律适用提供了清晰的参考。
在二审庭审中,金银兰律师提交了关键证据——一份由全体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证明了协议的完整性和梁XX的股东签约身份。同时,严格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何XX向案外人的付款无论性质如何,均不能免除其向合同相对方(梁XX)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她还在代理词中引用了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采纳了金银兰律师的意见,撤销原判,改判支持梁XX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梁XX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类案检索报告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金银兰律师表示,股权转让纠纷中,工商登记信息、股权转让协议是认定股东资格和转让事实的基础证据。律师需尽力帮助当事人搜集完整的协议文本。本案一审败诉源于证据瑕疵,二审通过补强证据和类案检索报告实现了翻盘。同时,要牢牢把握合同相对性,避免将股东与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与股权转让款混淆,清晰界定付款义务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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