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坐在堆满文件的桌前,看着那一张张欠款凭证,满心焦虑。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打在玻璃上,他的内心也如这天气一般阴霾。买受人明明签了欠款凭证,却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就开始耍赖,多次催讨都毫无结果,这让委托人感到无比绝望。
买受人不断提出各种理由来减少付款金额,声称欠款是欠三人而非委托人一人,还说货物有质量问题被客户扣款、另有介绍费未结要抵扣货款,甚至提出多笔还款主张。委托人觉得自己孤立无援,面对买受人的狡辩,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感觉这场追款之战毫无胜算。
就在委托人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他找到了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翁鹏威律师。翁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商事领域更是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翁律师没有像委托人那样陷入与买受人的无谓争执中,而是另辟蹊径,从法律和证据的角度出发,为委托人寻找解决办法。
翁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他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了欠款凭证、合伙终止协议、债权转让通知相关证据、买受人还款记录等核心材料。他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针对这些焦点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翁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高超的辩论技巧。他针对买受人的各项抗辩意见,逐一进行了针对性答辩。对于债权转让的效力,他明确指出案涉合伙债权已依法转让给委托人,且已履行通知义务,委托人成为合法的债权权利人,买受人应向委托人履行付款义务;对于买受人的还款记录,他进行了逐项核对,只认可委托人确认的还款金额,对无证据证明且委托人不予认可的还款款项坚决否认;对于买受人主张的货物质量问题和介绍费抵扣,他指出无证据佐证且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应在本案中进行抵扣。同时,翁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充分的证据,来佐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案涉合伙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委托人系案涉债权的合法权利人;对买受人无证据证明的质量扣款、介绍费抵扣主张不予支持,对其主张的无有效依据的还款款项亦未予认定。判决买受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付委托人剩余货款15439元及利息(以15439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买受人负担。
我想对同样遇到债权纠纷的人说,当遇到难题时,不要盲目地与对方争执,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翁鹏威律师不仅是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还是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他在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已经成功办理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事,不要自己扛,先找对人问一问。专业的律师能帮你理清思路,收集有力的证据,为你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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