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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斗殴案二审:多罪名叠加下的成功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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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43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良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49人 执业17年
律所: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8200910235285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0896256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1、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以专业的法律知识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2、秉承执业理念: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 3、多年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知识面广,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业务全面,实际应用能力很强,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多的成功案例。 4、有着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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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俞XX一人触犯偷越国境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三项罪名,一审因诈骗罪累犯、有犯罪前科等从重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俞XX不服判决,委托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陈良明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下调两罪刑期,俞XX成功减刑9个月。

俞XX站在法庭上,眼神中满是绝望。他有着贩卖毒品犯罪前科,此次又一人触犯三项罪名。先后三次非法偷越国境往返中缅边境,两次偷渡至缅甸境外诈骗园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累计非法获利1.8万元,还因酒后代同伴在微信上与对方人员发生口角,引发酒吧门口的聚众斗殴一审法院认定他构成偷越国境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这让他觉得自己的未来一片黑暗。

在这绝望时刻,俞XX找到了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的陈良明律师。陈良明律师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本科,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200余件。他尤为专精于毒品、经济犯罪、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同时在民商事及企业法律顾问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主任,龙岩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被评为首批福建省刑事专业律师,身兼多项社会职务。

面对这个复杂的案件,陈良明律师开始了严谨的办案过程。首先,他结合现场完整监控视频及全案卷证据,发现俞XX捡拾棒球棍冲向人群的客观行为证据完整。凭借多年承办15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知道若直接抗辩不构成持械斗殴,属于脱离证据的无效辩护,二审大概率维持原判。于是,他放弃罪名定性抗辩,精准锚定本案两大核心痛点:一审量刑失衡、同案不同判,全程围绕量刑开展务实辩护,契合二审法院改判审理逻辑。

在庭审中,陈良明律师向二审合议庭明确阐明关键事实。曾经在处理众多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要客观区分主观恶性,弱化当事人行为危害性。他指出涉案棒球棍由对方人员提前携带至斗殴现场,后续被酒吧保安收缴丢弃,当事人属于临场就地取材,不存在事前准备械具、预谋持械斗殴的主观故意;同时当事人捡拾棒球棍后并未实际击打他人,未造成额外人身损伤,主观恶性远低于主动携带械具参与斗殴的行为人一审判决未考量该关键从轻情节,量刑缺乏合理性。

为了指出一审同案不同判的漏洞,陈良明律师援引类案裁判标准。他发现本案同案斗殴人员马某某、肖XX生效判决均未认定持械斗殴,同一起斗殴案件,一审唯独对俞XX单独认定持械并从重处罚,明显违背类案同判司法原则。同时卷宗证据可证实,三名涉案人员事前无持械斗殴通谋,其余同案人员均无持械行为,俞XX的持械行为属于个人过限行为,不应单独对其从重拔高量刑,一审量刑尺度明显不公。

此外,陈良明律师全面梳理全案法定、酌定从宽量刑情节。当事人三罪均构成自首,全程自愿认罪认罚;诈骗犯罪中属于从犯;斗殴现场主动报警,有效遏制冲突扩大;此前偷越国境已被行政罚款,该罚款可依法抵扣本案罚金。二审阶段当事人家属代为全额退缴1.8万元违法所得、足额预缴全部罚金,悔罪态度进一步提升。陈良明律师结合全部从轻情节,请求二审法院下调两罪刑期,实现罪责刑相统一。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可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三项罪名定性以及持械斗殴的定性均无错误,但全盘采纳陈良明律师提出的量刑失衡辩护意见,分别下调聚众斗殴罪、诈骗罪两项罪名刑期,俞XX成功减刑9个月。陈良明律师一直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的专业和努力不仅让俞XX看到了希望,也为同类案件的裁判提供了参考,厘清了同类斗殴案件裁判口径,明确了同类案件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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