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缓刑期间又摊上事儿,而且还是涉黄的刑事案件,这得面临多大的法律风险啊!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这样的真实案例。
委托人许XX,是本案的第二被告人。他之前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可偏偏不巧,本案案发就在他的缓刑考验期内。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先天就有从重处罚的风险。许XX入职了一家涉案的足浴店当店长,负责门店日常现场管理工作。直到2025年1月案发,他被当场抓获,之后就一直被羁押在长汀县看守所,连取保候审的机会都没有。
长汀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后,给出了正式的起诉书和量刑建议,对许XX提出了很严苛的指控。这里面有四大不利条件叠加,让许XX的量刑风险变得极高。第一,他存在法定从重情节,缓刑期间再犯罪,必须撤销缓刑合并刑期,而且没有缓刑适用的空间;第二,公诉机关直接把他全部个人账户流水都认定为违法获利,高达20.38万元,还要求全额退赃;第三,他担任店长这个岗位,被认定为涉案管理人员,涉案作用被认为比较大;第四,许XX虽然认可犯罪事实,但是不认可过高的获利金额和量刑,所以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也就没办法享受量刑优惠。公诉机关最终的量刑建议是,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之前交通肇事罪的九个月刑期数罪并罚,建议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还要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他全额退出20.38万的非法获利。
不过许XX归案后还是主动坦白了案情,他的家属也配合退出了部分违法所得。但因为缓刑再犯、管理岗位、未认罪认罚这三个硬性条件的限制,整体从轻处罚的空间非常小。
面对这样的案子,很多人可能觉得没啥辩护的空间了,但咱们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的陈良明律师可不这么想。陈良明律师从2009年就开始执业了,到现在已经有多年的办案经验。他一直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办案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在毒品、经济犯罪、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方面非常专精。他还是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身兼龙岩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等多项职务,被评为首批福建省刑事专业律师。
陈良明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发现本案辩护存在天然的短板,辩护空间十分有限。一方面,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属于法定从重情节,法律明确要求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整体刑期没办法下调;另一方面,涉案账户流水特别繁杂,里面混杂着个人工资、门店报销以及代付款项,公诉机关直接把全部流水都认定为违法获利,要对金额进行抗辩难度极大。再加上许XX店长管理职责是客观事实,相关证据也很完整固定,没办法开展无罪辩护,也没办法大幅降低他的涉案层级。
但陈律师没有放弃,他采取了务实稳妥的辩护策略。一方面,他全面梳理了许XX的全部资金流水,逐一甄别拆分门店往来款项和个人真实违法收入,把无关的流水剔除掉,以此来核减违法获利的认定总额,减少许XX退赃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他结合案件证据还原了许XX真实的岗位权责,说明许XX只是基层执行人员,不掌握门店经营、人事及财务的核心决策权,弱化了他的主观恶性和涉案作用,避免法官依据店长职务额外给他加重量刑。同时,他还结合许XX坦白认罪、主动部分退赃的从宽情节,全程守住量刑底线,避免刑期上浮。
在庭审中,陈律师围绕案件的两大核心争议展开了完整的辩护。他明确指出许XX没有门店核心管理权限,全程只是执行上级的安排,涉案作用远低于门店实际控制人;还向法庭说明个人账户往来流水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犯罪所得,应当剔除门店公用款项后再核算真实的涉案收益。他恳请法庭充分考量许XX坦白、主动退赃的从轻情节,不对他进行额外的从重处罚。
最终,长汀县人民法院全面审查了控辩双方的证据和辩护意见,部分采纳了陈良明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实现了两大关键的辩护成果,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许XX的经济损失和刑期风险。首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直接剔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混杂流水,驳回了控方20.38万非法获利的认定标准。结合许XX实际任职时长23个月、月薪8000元的标准,最终认定他真实的非法获利仅为18.58万元,剔除了近1.8万元非个人获利款项,大幅减少了他后续需要补缴的退赃金额,避免他为门店经营流水承担不必要的退赃责任。其次,因为许XX缓刑期再犯新罪属于法定硬性从重情节,法院没办法下调数罪并罚的总刑期,但认可了律师提出的许XX作用有限、坦白认罪、部分退赃的从宽情节,最终判决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持平,没有顶格从重处罚。具体判决结果是,本案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撤销前罪缓刑,数罪并罚后,最终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获利重新认定为18.58万元,相比指控金额减少了1.8万元,大幅减轻了许XX的退赃经济压力。
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总结出几点经验。第一,缓刑期间再犯的案件,刑期下调的空间极低,辩护的核心重点应该放在减少退赃损失、防止刑期加重上;第二,在涉黄类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常常直接以账户流水认定违法所得,所以梳理资金明细是关键的辩护突破口;第三,岗位名称不代表实际的涉案作用,执行岗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举证自己没有决策权,来争取量刑优待;第四,即便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靠证据梳理和坦白、退赃情节,依旧可以守住量刑底线。
最后,作为律师,我给大家提个风控建议。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不幸陷入类似的法律困境,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案件发生后,要主动坦白案情,积极配合退赃,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对于账户流水等关键证据,要及时进行梳理和甄别,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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