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XX区,被告人葛XX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葛XX明知自己无能力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仍以承诺办理入学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陈X、杨XX、郑XX共计226000元,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未按要求办理入学,经催要未还款。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周峰。该律师在审查证据时产生怀疑,公诉机关虽提供了众多证据证明葛XX的诈骗行为。
为了查证,周峰律师逐页翻阅了微信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截图,用荧光笔标记出与退赔时间、金额相关的内容。同时,他详细核对了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的签署时间与内容,制作了《证据对比表》,将各项证据中的关键信息进行对比。此外,律师还致电部分证人,核实证言的真实性和细节。
最终,律师发现2024年xx月xx日及xx月xx日,葛XX家属主动退赔被害人郑XX、杨XX各40000元;2025年1月x日,家属主动退赔被害人陈X146000元,并取得了三位被害人的谅解。这些证据细节使法院认定葛XX具有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
周峰律师表示,在刑事辩护领域,证据审查是关键,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他正在构建一套完整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分析和总结,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更精准的策略。他深入研究证据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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