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带来的那叠车辆买卖协议,最上面一张的边角已经卷起。他将其递给谭冬律师,谭冬律师接过,开始仔细查看。谭冬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习惯先从合同条款中寻找关键信息。这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张X以86800元从李X处购买轻型自卸货车,付款后李X却未按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谭冬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后,开始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他们将这些证据分类整理,制作成清晰的证据清单。谭冬律师从业以来,深知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总是严谨对待每一份证据。立案后,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庭审中,谭冬律师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他们的专业表现助力法庭查明事实,维护了张X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构成违约,判决解除车辆买卖协议,李X返还购车款86800元。
另一边,林X带着两份欠条找到谭冬律师和张律师。这两份欠条记录着他垫资施工后与陈X关于工程款的约定。林X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全额垫资施工,陈X作为建设工程公司当地地区负责人,却未按约定还款。谭冬律师和张律师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后,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工作。谭冬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协助林X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
法院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先后两次公开开庭。庭审中,谭冬律师和张律师积极举证、质证,助力法院查清事实。虽然法院曾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协商成功。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陈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均由陈X负担。
还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和丙,谭冬律师作为二被告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庭审伊始,书记员核实相关情况后,审判员宣布开庭。法庭调查阶段,谭冬律师代为答辩,主张二被告系职务行为、不担连带责任,否认工程款及利息诉求。他提交证据并质证,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提出定额计价、借款抵息等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谭冬律师围绕合同关系效力、工程价款认定等焦点展开辩论,充分阐述被告方观点。法院向双方释明可通过共同协商测量结算或鉴定方式确认工程价款,要求双方在一周内回复。
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他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顾问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政企服务经验,为宜昌某城发公司、宜昌市某县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他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等各类民商事与经济纠纷,凭借务实的办案风格和出色的争议解决能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那叠车辆买卖协议被整齐地放进档案袋,两份欠条也被装订成册保存起来。这些案件的判决书和相关证据,见证了谭冬律师在法律道路上为当事人维权的努力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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