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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合法房屋买卖排除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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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58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瑞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83人 执业7年
律所: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520191113206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231906840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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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邵XX将自有房屋卖给石某某,石某某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入住。后因邵XX民间借贷纠纷,房屋被查封执行。邵XX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赵瑞宁律师应诉。赵瑞宁律师协助还原交易事实,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不得执行房屋,确认归石某某所有,维护了交易安全。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合法房屋买卖排除强制执行

邵XX怎么也没想到,多年前自己出售的房屋,会因为一场民间借贷纠纷而陷入被法院查封执行的困境。原本已经完成交易的房子,如今却成了麻烦的源头。买受人石某某也焦急万分,自己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且实际入住多年,难道这房子就要被强制执行了吗?在这焦急时刻,邵XX找到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难题。

赵瑞宁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自2019年开始执业,法学科班出身的她始终怀揣对法律事业的赤诚与敬畏。在执业过程中,她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持专业的执业理念,全身心投入法律服务工作。她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这个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赵瑞宁律师展现出了她的专业能力。她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因为在查封前多年双方就已签订书面合同,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买受人石某某已合法占有房屋,自2015年交付后就长期居住、使用,并缴纳水电物业费用。石某某也已支付绝大部分购房款,已支付30万元,剩余2万元还同意交付法院。而且未办理过户并非买受人的过错,是因开发商办证延迟导致的。

赵瑞宁律师严格按司法解释四项法定条件逐项论证,逻辑严密。她完整还原了交易时间、付款、交付、占有、未过户原因等关键事实,固定了合同、付款、交付、占有、居住等关键证据链。同时,她明确了房屋已出售且无过错,清晰界定了责任边界,避免了委托人邵XX承担不当责任。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赵瑞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不得执行案涉房屋及储藏室,确认房屋归买受人石某某所有,案件受理费由相关方承担。这一判决既维护了交易安全,也协助委托人厘清了法律责任,实现了案结事了。赵瑞宁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化解了这起复杂的执行异议案件,兼顾了司法公信力与交易安全,维护了不动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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